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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是否适用调解?
答: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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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程序分为几类?
答:行政处罚程序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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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两个以上农业行政处罚机关都有管辖权时,如何处理?
答:农业部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两个以上农业行政处罚机关都有管辖权的,应当由先立案的 农业行政处罚机关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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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行政处罚案件管辖分几类?
答:农业行政处罚案件管辖共分五类:( 1 ) 地域管辖,即同级农业行政处罚机关之间横向划分行政处罚管辖区域的权限分工。( 2 ) 职能管辖,即农业行政处罚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依据各白职权对实施行政处罚所作的分工。( 3 ) 级别管辖,即划分上下级农业行政执法机关之间实施行政处罚的分工和权限。(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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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答: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法定情节有:( 1 )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2 )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的;( 3 ) 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4 ) 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 ) 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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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从轻、减轻行政处罚?
答:从轻行政处罚是指行政处罚机关在行政处罚的法定处罚 种类和幅度范围内,适用较轻的种类或者幅度的处罚。减轻行政处罚是指行政处罚机关在行政处罚的法定最低限度 以下适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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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不予行政处罚情节有哪些?
答:不予行政处罚的法定情节有:( 1 )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2 )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 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3 )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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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不予行政处罚?
答:不予行政处罚是指因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事由存在, 行政处罚机关对不构成违法或虽构成违法,但依法不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不适用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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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此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违法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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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主体有哪些?
答:行政处罚的主体有两类:一是行政主管部门,二是法 律、法规授权的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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