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反映黄河流域水土流失现状、水土保持成效,科学指导流域水土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增强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促进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有关规定,近日,黄委发布了《黄河流域水土保持公报(2020年)》,这是继2010年之后第二次发布。
公报显示,2020年黄河流域水土流失面积26.27万平方千米,其中水力侵蚀面积19.14万平方千米,风力侵蚀面积7.13万平方千米。黄土高原水土流失面积23.42万平方千米,占黄河流域89.15%。
公报显示,经过多年治理,黄河流域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实现“双下降”,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水土流失严重的状况得到了明显好转。与1990年国务院第一次全国土壤侵蚀遥感调查结果相比,2020年黄河流域水土流失面积减少20.23万平方公里,减幅43.51%。其中强烈及以上水土流失面积减幅81.70%,成效显着。截至2020年底,黄河流域累计初步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24万平方千米,其中修建梯田608.02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1263.54万公顷、种草234.30万公顷、封禁治理418.35万公顷;累计建成淤地坝5.81万座,其中大型坝5858座,中型淤地坝1.2万座,小型淤地坝4.03万座。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率从1990年的41.49%,1999年的46.33%,提高到2020年的66.94%,其中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率63.44%。
公报显示,2011年至2020年,黄河流域各地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3.61万项,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8.72万项次,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9872项,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41.22亿元,查处各类水土保持违法违规案件9910件。生产建设项目人为水土流失防治水平整体显着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