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签发人:魏稳柱
陕水复函〔2022〕73号
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712号提案的答复函
汪文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渭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的几点建议》(第71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提到的三个问题,经调查分析,全省(包括渭河流域)中小河流治理工作开展已近十多年,中小河流县、乡(镇)级防汛抗洪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得到明显提升,河流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部分重要中小河流未得到系统全面治理,部分河段防洪能力薄弱、水污染治理不彻底、河流基层综合管理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以流域为单元推进中小河流综合治理是当前和今后中小河流治理的任务和要求。
多年来,省水利厅高度重视全省中小河流治理工作,持续以项目带动为抓手,全面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塬面保护等项目实施,取得较好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渭河干流经过综合治理,防洪形势得到较大改善,渭河生态区建成堤防665.29公里,其中1级堤防341.62公里,2级堤防244.80公里,3级堤防33.03公里,4级及以下堤防45.83公里。沿渭河城市段基本达到百年一遇防洪标准(西安段达到300年一遇),农防段普遍达到30-50年一遇防洪标准。沿渭河左右岸50多条入渭支流得到了系统的治理,加固改造堤防160多公里,防洪能力全面提升,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备的防洪工程体系,尤其2021年秋淋期间连续经受住了3场历史最大洪水考验,有效保障了沿渭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渭河生态区监督管理体制逐渐完善,《关于加强渭河生态区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陕渭生态委发〔2020〕1号),《关于印发渭河生态区日常巡查工作制度的通知》(陕渭生态发〔2020〕32号)等相关文件先后印发,《beat365体育官方网站_365bet真人平台_正规365没有黑钱渭河流域管理条例》正在修订,进一步加强了渭河生态区管理。
一、坚持规划引领,推进综合治理
关于您提出的“从省级层面完善渭河流域生态治理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强力推进渭河生态区建设及中小河流治理,提升渭河流域综合治理能力”建议。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水利厅组织编制了《渭河支流北洛河综合治理规划及实施方案》、《beat365体育官方网站_365bet真人平台_正规365没有黑钱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利专项规划》、《beat365体育官方网站_365bet真人平台_正规365没有黑钱渭河流域水生态修复规划》等规划。这些规划与您提出的省级层面治理是一致的,将有力指导“十四五”期间对渭河生态区建设及中小河流治理工作再提升、再完善。
关于您提出的“科学优化流域水资源配置,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健全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完善水资源联合调度、保障机制”建议。省水利厅将持续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把节水作为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的前提,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坚持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全面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要求,通过合理分水、管住用水、系统治水等措施,系统促进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稳步推进江河水量分配和统一调度,依法依规强化水资源管控,大力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全面提升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水平。
关于湿地开发利用等方面工作,“十三五”期间,完成实施滩面整治20万亩,生态修复及水景观建设13万亩,建成渭河生态公园55处和一批国家级水利风景区。依托渭河综合治理成果,八百里秦川渭河沿岸全民健身长廊基本建成,已经成为陕西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新高地。
二、加强协调联动,完善体制机制
2020年3月,省渭河生态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渭河生态区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陕渭生态委发〔2020〕1号),要求发挥各级渭河生态区管理委员会职责、健全市县渭河生态区管理机构、建立渭河生态区管理与渭河河长制协同管理机制,并对渭河生态区项目管理从依法建设水工程、严格滩区治理项目建设、依法许可渭河河道管理范围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依法许可河道管理范围内生产建设活动、实行渭河河道管理范围以外生态区范围内建设项目准入管理等六方面在建设程序、审批权限等进行了明确。此外,正在修订的《beat365体育官方网站_365bet真人平台_正规365没有黑钱渭河流域保护治理条例》明确由省渭河生态区保护机构负责渭河生态区保护管理、综合利用的具体工作,包括组织编制渭河生态区保护利用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组织实施渭河治理及生态修复,负责渭河生态区保护利用的监督管理等工作。以河湖长制考核为主线推动工作,进一步优化、强化省河长办职能定位,省河长制办公室2022年4月以《关于beat365体育官方网站_365bet真人平台_正规365没有黑钱水利厅系统河湖长制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陕河湖长发〔2022〕5号)文件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参与河湖长制工作任务。
三、强化执法监督,加大监管力度
对于生态区执法监督、监管和考核方面,2020年6月印发了《关于印发渭河生态区日常巡查工作制度的通知》(陕渭生态发〔2020〕32号),要求以县(市、区)渭河生态区保护机构为主,组建巡查专管队伍,开展辖区内具体日常巡查、保护和管理工作,各市(区)渭河生态区保护机构组织落实本辖区内生态区巡查管理的检查督导工作。县(市、区)渭河生态区保护机构每周巡查不少于一次;市(区)渭河生态区保护机构每月检查督导不少于一次,并对县(市、区)巡查情况进行汇总,每月10日前向省渭河生态区保护机构书面报告。将日常巡查工作纳入各市(区)渭河生态区保护机构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对于生态区巡查工作成绩突出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对于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重大问题隐瞒不报、问题整改弄虚作假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充分发挥技术支撑单位职能,工作力量下沉,工作重心下移,切实抓实抓好渭河流域河湖长制各项工作。目前已与省河长办对接,完成渭河流域相关基础资料收集,台账整理等工作,按照省河长办安排,陆续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四乱”问题整改等工作。
在流域信息化建设方面,省水利厅高度重视智慧水利建设,明确2022年要着重从完善顶层设计规范标准、智慧大脑、数字孪生渭河和水利工程监管平台四个方面推进智慧水利建设;从省级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建设、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网络安全监管、宣传培训、监督检查等方面部署网络安全工作,并把智慧水利建设纳入年度考核,明确建设目标,落实进度责任,推动省水利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相信随着智慧水利相关项目的实施,必将进一步提升渭河流域规范化、自动化、智能化协同管理能力和水平。
感谢您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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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