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日,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纪委监委收到该区会龙山街道申家滩村几名村民寄来的举报信:
“我们村总共迁坟不超过40座,按照每座坟800元算,迁坟费不过3万多元,黑村官们却套取迁坟费40多万元。2018年起我们就开始举报,但他们伪造了证据,还打击报复举报人,村民有冤无处申,有理无处辩,恳请纪委监委坚决依法依纪查处。”
2019年5月5日,赫山区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王军来到村民家里,告诉他们:
“我们已经对申家滩村7名村干部进行立案审查调查,请耐心等待,我们一定会把问题查清楚,给你们一个说法。”
调查细节
2017年下半年,湖南省益阳市启动建设G234公路工程项目,该项目有6.5公里在赫山区会龙山街道办事处境内并横穿申家滩村。申家滩村村干部受当地政府委托,协助从事征地拆迁工作。
申家滩村是个多村合一村,不少村民平时在外经商或务工,对补偿公示表上出现的不少陌生姓名没有过多关注。但几个细心的村民还是发现了“猫腻”:有村民明明在红线范围内既没有青苗也没有坟墓,但公示表里却既有青苗补偿,又有迁坟补偿。带着疑惑,这些村民向区纪委监委进行举报。
收到举报信后,赫山区纪委监委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启动初核工作,围绕G234项目资金展开外围调查,并派人悄悄约见几位举报人。
没想到的是,调查人员刚在村里露面,就打草惊蛇了。案发后,时任申家滩村财务人员交代了他们对抗审查调查的“小动作”:看到村里来了陌生人,察觉到可能是调查组来了,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李建安便召集他们把村里的报账资料拿回来,赶在查账前把之前虚报补偿款的资料“完善”了一遍。所以,后来调查组看到的报账资料,其实已是处理过的。
真真假假上千份书证资料,要一一甄别,工作量很大,难度也不小。调查成员立即分成三个小组,一个小组查账,一个小组找村民核实情况,另一个小组另辟蹊径,到当地派出所调取获得补偿的村民户籍信息。
调查很快有了眉目。户籍资料显示,拆迁补偿名单中,查无此人者共45人。
查账的这一组也有收获。一份《G234申家滩村青苗、迁坟补偿到户表》载明补偿对象有李小龙、卜燕玲等24人,补偿金额共计80.16万元。但此表只附有领款单,不像其他补偿表还有《青苗补偿费用明细表》《补偿调查登记计算表》等附件。
是根本没有附件还是遗忘在其他地方没入账?带着这个疑问,调查组比对户籍信息、走访部分村民,发现这24个人名竟然全是假的!
“可以正面接触村干部了。”心里有了底,调查组决定正面出击。
面对漏洞百出的报账资料,几名经手造假的村干部竹筒倒豆子认了账。
原来,村干部们商议要从G234项目中套取补偿款用于村务开支,于是伪造了三批资料,混入真实的拆迁资料中进行上报,共套取青苗补偿款213万余元。在协助进行实物清量工作时,一位村干部提议说:“这段时间大家都辛苦了,要不从迁坟款中搞点钱出来,给每个人发点补助?”该提议得到其他村干部认可,于是,他们又虚报了90座迁坟,套取并私分补偿款7.78万元。临聘人员谭雪春又如法炮制,虚报冒领青苗补偿款近14万元。
为了蒙混过公示关,他们虚构了45个假名字,又冒用了11个亲友名字伪造了相关资料。其中24人的资料只填写了领款单,本想先领款,之后再找时间补上其他资料。谁知钱款领回后,大家把这事给忘了,得知调查组介入后再“完善”资料时,也只对另两批资料做了补充,这一批相关资料仍是空白。
2019年8月,该村7名村干部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中1名村委委员被责令辞去职务,谭雪春因犯诈骗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全案所涉违纪违法款项均已上缴。
纪法小课
征地补偿款,本是国家给被征地人的补偿,申家滩村村干部却动起了歪脑筋,通过虚报青苗、迁坟的方式花式套取补偿款,损害了国家利益,侵害了群众利益。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明确禁止“以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骗取或者截留、私分国家对集体土地的补偿、补助费以及各项强农惠农补助资金、项目扶持资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挖空心思套取补偿款,最终却“套牢”了自己,本案中7名村干部的被查处,当为镜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吴宇轩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纪委监委 李睿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