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保护厅总工程师郝彦伟发布2014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和环保部对我省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定结果
来源: 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5-03-04 08:11
2015年3月3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省环保厅新闻发言人、总工程师郝彦伟通报“2014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结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女士们、先生们:
上午好!今天发布的主要内容有两项,一是2014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二是环保部对我省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定结果。
一、2014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
2014年,关中各市(区)和延安市按照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监测、评价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63.1%,西安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陕南3市和榆林市按旧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监测、评价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96.7%。全省对36条河流的83个监测断面开展监测,与上年相比,关中渭河流域水质好转;陕北无定河水质好转,延河水质无明显变化;陕南汉江、丹江、嘉陵江水质继续保持优;黄河干流水质继续保持优。25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为100%。全省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声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
(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优良天数。关中各市(区)和延安市由多到少依次为:延安253天、宝鸡242天、杨凌240天、铜川229天、渭南220天、咸阳217天、西安211天,达标比例在57.8%~69.3%之间,平均为63.1%;超标天数比例平均为36.9%,其中,重度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7.0%。
综合指数。关中各市(区)和延安市由好到差依次为:杨凌6.33、宝鸡6.63、渭南6.75、咸阳6.79、延安6.91、铜川7.00、西安7.55。
污染物浓度。关中各市(区)和延安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及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超标;二氧化硫(SO2)浓度全部达标;二氧化氮(NO2)浓度,杨凌、宝鸡、渭南、咸阳、铜川达标,延安、西安超标;一氧化碳(CO)全部达标;臭氧(O3)全部达标。
西安市同期对比。空气质量明显好转,2014年优良天数211天,较上年增加73天,达标率57.8%,较上年提高20个百分点;重度以上污染天数38天,较上年减少29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下降22.6%,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27.6%,二氧化硫(SO2)浓度下降30.4%,二氧化氮(NO2)浓度下降17.5%,降尘强度下降14.2%。
陕南3市和榆林市按照旧标准监测、评价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在336~362天,平均达标率为96.7%。与上年同期相比,榆林增加14天,商洛增加11天,汉中增加5天,安康增加2天,4市空气质量均达标;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63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3.1%,4市均达到旧标准年均值二级标准;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1%,4市均达标;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4市均达标。
2014年,全省十个设区市降尘平均值范围为5.86~15.08吨/平方公里•月,平均为10.47吨/平方公里•月,比上年下降10.6%。降尘量最高为铜川市,最低为汉中市。
2014年,全省十个设区市监测降水酸度,共采集雨样1004个,未检出酸雨样品,较去年同期减少1个。
(二)水环境质量
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监测、评价,2014年,全省36条河流83个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51.8%,Ⅳ~Ⅴ类占36.1%,劣Ⅴ类占12.1%。与上年相比,Ⅰ~Ⅲ类下降2.4%,Ⅳ~Ⅴ类上升4.8%,劣Ⅴ类下降2.4%。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氨氮、生化需氧量和总磷。
与上年相比,关中渭河流域水质好转;陕北延河水质无明显变化,无定河水质好转;陕南汉江、丹江、嘉陵江水质继续保持优;黄河干流水质继续保持优。石门水库水质优,王瑶水库水质良好,与上年相比,水质均无明显变化;红碱淖重度污染。
渭河水质:总体为中度污染,但与上年相比水质好转,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下降4.2%、14.4%。
延河、无定河水质:延河轻度污染,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无定河水质轻度污染,与上年相比水质好转。
汉江、丹江和嘉陵江水质:继续保持优。
黄河中下游(陕西段)水质:继续保持优。
湖库水质:石门水库、王瑶水库均为中营养,与上年相比,营养状态和水质均无明显变化;红碱淖为重度富营养,水质恶化。
2014年,25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三)辐射环境质量
2014年,我省110个辐射环境监测点位监测结果属正常水平,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四)声环境质量
2014年,全省10个设区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平均等效声级与上年相比有所提高;全省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与上年相比基本保持稳定。
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定结果
按照环保部初步核算结果,2014年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削减2.76%、2.18%、3.13%、7.0%,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累计完成国家“十二五”减排任务的150%、98%、223%、79%,位列全国12位。
同时,省上对各市区减排情况也进行了核定,各市区均完成或超额完成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其中,西安市和安康市化学需氧量削减比例最高,同比均下降3.10%;商洛市氨氮削减比例最高,同比下降3.55%;西安市二氧化硫削减比例最高,同比下降3.80%;铜川氮氧化物削减比例最高,同比下降9.68%。
据统计,2014年我省全年提标改造污水处理厂11座,新建6座,全省已建成污水处理厂达到122座,日处理能力396.9万吨,实现了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的目标。新改造630.1万千瓦火电机组脱硫设施,全省79台1100.1万千瓦机组完成脱硫提标改造。火电机组脱硫旁路全部封堵。新增脱硝机组59台686.6万千瓦,全省2419.1万千瓦机组实现脱硝,占总装机容量的87%,全省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全部实现脱硝。石油石化催化裂化装置全部完成脱硫。75平米以上钢铁烧结机全部实施脱硫。新增205个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累计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18.8万辆,超额40%完成国家下达淘汰任务。全面供应国Ⅴ汽、柴油,较国家要求提前了三年。按照“先拆先奖,多拆多奖”的办法推进燃煤锅炉淘汰,投入省级补贴资金3.11亿元,2013年以来共淘汰燃煤锅炉3713台12351蒸吨,其中2014年淘汰2347台6875蒸吨,完成国家下达2014-2015年总任务的86%。
关于2014年我省在污染减排工作中采取的具体措施,后面的背景材料有详细介绍。
以上是我们今天发布的全部内容。下面,我愿意就有关问题回答大家的提问。
责任编辑:殷誉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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