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经验交流丨西安市:坚持“四个强化” 稳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西安市坚决落实“疫 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全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三年行动收官之年 (2022年) 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实现应急管理局机构改革以来最大降幅,连续3年实现 “双下降”,连续4年未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狠抓行动开展,服务全市发展
三年来,西安市持续抓好“1+2+17”方案体系落实,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各专题(专项)整治一盘棋推进;各牵头单位分别制定重点任务推进路线图,实行挂图作战、清单化管理;周报、月报、年报动态更新,整治成效一目了然。三年来,西安市共成立检查组9000余个,督导检查6.7万余次,检查单位14万余家 (次),排查整改隐患26.8万余项,整改完成率100%,罚款1亿元,约谈警示企业6557家(次) ,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安全保障。
坚持“四个强化”,突出整治实效
强化政治自觉,守初心,担使命。西安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作为根本指南,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市委专题部署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责任”纳入全市“九个方面重点工作”内容;市政府前后15次召开常务会议、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市长亲自安排部署,分阶段推进三年行动走深走实;市委理论中心组多次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论述》电视专题片,确保各级领导干部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重要论述上来,以此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
强化最严要求,抓整治,促落实。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规定》,进一步细化完善市级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市委、市政府出台《西安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60条具体举措》,向市委常委、副市长逐人发出《安全责任提示函》,与各区县和13个市级重点部门、55个市级部门分别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和《安全生产承诺书》。形成安委会牵头抓总、专业委员会协调负责、成员单位具体落实的上下贯通、左右联横的工作机制;建立起季调度、定期会商、监督检查、问题反馈、挂牌督办和“ 一报表三清单”制度,实施挂单销号、逐月登记的清单式管理;市安委会成立20个督导组,常态化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将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巡查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倒逼责任落实。
强化责任担当,强监管,严执法。紧盯危化品、工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对重大安全隐患和整改不落实的典型案例,做到查处一起、曝光一批、 警示一片、治理一域,倒逼企业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 来,对13个属地政府 (管委会) 、5个市级部门和43家责任企业进行约谈、调研,对19起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对12起火灾事故开展延伸调查,累计执法处罚2千余万元,查处责任企业343家、企业人员505人。在严抓严打的同时,也注重在工作中发现监管漏洞并及时完善,先后出台《西安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西安市城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暂行办法》等地方标准;印发《西安市城市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指南》;与西安市检察院联合挂牌成立检察联络室,开启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双轮驱动新探索。出台《西安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鼓励社会监督;媒体跟进督导检查行动,公开曝光违法行为。
强化创新引领,强宣传,筑基础。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举办《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全市累计开展465场次活动,组织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563场,惠及群众15万多人,创作全省第一部应急管理主题MV《平安千万家》,成立21支区级“蓝精灵”志愿服务队,全面提升安全意识。积极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梳理研判风险点危险源1461处,紧盯自建房、燃气安全、空中救援、高楼逃生、智慧井盖、智慧电梯等重点热点领域,开展“20+14”创新举措,并对试点进行推广;以国家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建设试点城市为契机,在2021年实现水、电、气、热感知覆盖的基础上,提升建设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聚焦城市生命线、公共安全、生产安全和自然灾害等重点领域,打通汇聚全市已有7个信息系统,涉及5大类共2.2万余个监测点位,初步覆盖全市2000余公里管网,优化提升23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监测预警系统,形成上下贯通、实时交互,风险管控“全覆盖”的新型防控体系,不断打牢城市安全运行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