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报告
省政府研究室
近年来,我省民营经济发展势头良好,总量持续扩大,比重稳步上升,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进一步加大。按我省统计口径,民营经济发展趋势主要以非公经济指标来体现。总体来看,大致呈现“五七七九”的特征,即贡献了5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税收,7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
但我们也清楚地看到,与民营经济发展较为充分的省份相比,在经济总量、结构占比、产业布局、科技含量、政策保障以及信贷和营商环境等方面仍然存在不小的差距。民营经济在陕西经济社会发展诸多“短板”中依然是一块比较突出的“短板”,也是陕西实现追赶超越目标必须要迈过的一道坎。我们在省内外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如下报告。
一、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制约要素
(一)对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还不到位。在调研中发现,民营企业遭遇所谓“所有制歧视”的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存在,民营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仍然没有得到充分重视和发挥。一是思想有偏见。有些地方和部门对中央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大政方针认识还不够到位,少数公务人员甚至是一些领导干部的思想还没有真正转变过来,只看到了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却忽视了民营经济在市场化程度高、竞争性强的行业中所具有的优势和作用,工作不到位,执行政策有偏差。二是待遇不公平。尽管中省有关文件对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提出了明确要求,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一些市场领域准入的具体路径、办法、路线图和时间表长时间得不到细化和落实,即使在教育、医疗、养老等已开放领域,非制度性障碍仍然存在,致使民营企业难以享受公平待遇。三是政商关系不顺。中省先后下发了《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但受体制机制、发展程度、能力素质、思想观念等因素影响,一些公务人员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仍然存在这样那样的顾虑和想法,担心一旦对民营企业关注过多、与之来往过密,会有“政商关系不清不白”的嫌疑,因而对企业的合理诉求不敢为、不愿为、不作为,企业遭遇“三门”的情况仍然时有发生。
(二)解决民营企业自身发展不足的问题还任重道远。我省民营企业虽然进步明显,但与发达省份相比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一是总量偏小,规模不大。就非公经济占GDP比重而言,2018年,浙江超过75%(其中民营经济占比达65.5%),河南为65.2%,湖南为60.0%,安徽为57.9%,而我省占比为54.2%,与浙江等发达省份相比差距较大,即使与中部部分地区相比也存在一定差距。就企业规模而言,2018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我省目前仅有陕西东岭、西安迈科、荣民控股、金花控股、隆基绿能等5家企业入围,而浙江省有93家上榜。二是创新缺乏,转型不易。由于大多数民营企业整体实力不强,且受资金、规模、人才等的限制,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相对较弱,研发投入更是有限,仅38.6%的企业有研发投入,有专利的企业仅占23.9%。在经营管理方面,多数民营企业还处于家族式管理模式,经营理念陈旧,面对技术创新的资金投入和转型升级的巨大风险顾虑重重,缺乏转型升级的内在动力。三是适应市场变化能力差,抗风险能力弱。发达省份不少民企经历过转型升级,具有了转型升级成功的经验和能力,抗风险能力较强。我省资源型民营企业占比大,习惯于坐享资源红利,缺乏市场开发和技术创新动力,也缺乏转型发展的预见性,甘居行业中游甚至下游,难以应对市场变化的风险。
(三)民营经济的产业发展结构和总体布局亟待优化。目前,我省民营企业经营范围主要集中在资源开发、中低端制造业、交通运输业、贸易餐饮业等传统行业和一般性竞争行业。区域发展水平很不平衡,表现为“南高北低、西快东缓”。11个地市中非公经济增加值比重最低的延安与最高的安康相差近30个百分点。一是整体发展未形成合力。从省级层面看,缺乏面向各市的产业发展顶层设计和项目支持,不利于产业集聚发展,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区域间发展不均衡、不协调现象。如汽车产业,西安、咸阳、宝鸡、渭南、铜川、商洛等多个市均有布局,在整车、配件、配套等方面没有统一规划协调,导致产业链失衔、专项扶持资金分散,难以形成产业发展的集聚效应。知名品牌吉利汽车,宝鸡基地单辆生产成本要高于外省基地。非知名品牌则面临着更大的市场竞争压力,前途堪忧。二是军民融合项目落地困难。我省是军工大省,在军民融合发展方面有巨大的潜力。但由于尚未形成固定的军地协调运行机制和有效的通用信息交流平台,先进技术的双向转化和运用无法高效开展,融合模式、方法等难以界定,导致项目最后真正落地的少。三是产业园区特色不鲜明。我省多数产业园区普遍存在“小而全”的现象,主导产业不突出,难以形成集群化发展的竞争优势,园区企业也享受不到集群化发展的红利。如西安经开区某创业孵化基地入驻130多家企业,涉及检验检测、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服装加工、汽车销售等多个业态,业态相互没有关联,承载配套空间有限,园区发展前景受到制约。我省民营企业从事资源开发的多,在环保约束压力加大的背景下,要在环保方面实现升级,没有专业园区的支撑,靠企业自身投入,压力巨大。
(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保障环境还有待进一步改善。调研发现,政策出台不少,但知晓率低、执行不到位、申请程序复杂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一是政策操作性和执行力还不够到位。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类政策性文件数量多、分布散,缺乏一目了然、简洁清晰的归纳性政策清单,民营企业对政策的获得感不强。部分已出台政策规定的配套实施细则不完善,受惠门槛标准高,受惠企业数量少。政策宣传解读力度还不够,缺乏有效宣传机制和平台,一些企业根本就不知道有什么政策,致使一些好的政策没有充分发挥作用。二是营商环境和主动服务意识还不够优良。多头执法、简单执法和“一刀切”式执法问题仍较突出,民企合理诉求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有的部门在招商引资中重承诺轻兑现,有的“新官不理旧帐”,致使企业蒙受损失。制度环境尚不规范,“非禁即入”政策尚未有效落实,一些法规制度、管理体制不尽合理,难以适应民营经济发展需要。三是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突出。民营企业融资高度依赖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方式单一、渠道不畅。随着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推进,商业银行风险控制加强,审批权限上划,贷款投放收紧,加之民间借贷风波以来全省民间借贷弱化,尽管国家出台一系列促进小微企业融资规模增加、成本下降政策和文件,但缓解民企融资难题作用不明显。民营企业银行贷款可抵押物种类少,资产抵押率低,评估费加上审查费、登记费等各项费用,企业融资成本较高,加上续贷期间“倒贷”成本,融资成本更高。
二、省外有益经验和做法借鉴
(一)浙江省在小微企业服务上措施得力。一是推动企业梯度培育升级。实施“雄鹰行动”,在绿色石化、汽车制造、数字经济、高端装备、时尚消费等产业中,遴选一批优质民营企业,加大培育力度。实施“雏鹰行动”,引导中小微企业聚焦主业,专注核心业务,提升创新能力,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打造细分领域“隐形冠军”“单项冠军”。二是加强公共服务供给。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推广小微企业服务券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创业辅导、科技创新、投资融资、管理咨询、财会税务、数字化改造等专业服务。三是推广应用创新券。市县科技、财政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年度创新券工作计划,向企业和创业者在线发放创新券。企业和创业者根据省级创新载体提供的实际服务,凭持有的创新券抵扣相应的服务费用,省级创新载体无正当理由不能拒绝接受创新券。
(二)安徽省在缓解民企“用工难”上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创新开展“2+N”招聘活动。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相关文件,在安徽卫视、安徽经视黄金档播放公益广告、张贴公益宣传海报等,广泛宣传动员,全省联动常态化、机制化开展“逢8招工、周六招才”赶集日等“2+N”招聘活动。二是积极营造企业与员工双赢局面。小微企业招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并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所招用人员本期剩余失业保险金的70%给予就业补贴。对民营企业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的,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给予企业五项社会保险补贴,给予毕业生一次性3000元补贴。三是支持民企开展校企合作。对与民企开展培训就业对接的职院、技校等机构,根据培训后实际就业人数,按人均100元标准奖励。职院、技校与民企开展紧缺技能人才定向培养,学生毕业后到培养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学生一次性3000元补贴。
(三)山西省在民营经济统计上创立指标监测体系。2015年,山西省统计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探索建立了《山西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制度(试行)》,由省民营经济领导小组负责确定统计范围:除国有及国有控股、外商和港澳台独资及控股以外的其他各种所有制经济(包括个体户)。监测制度确立了经济、规模、科技、金融四大类10个指标的统计监测体系。该指标体系的建立,改变了长期以来民营经济发展情况需要借助非公经济统计数据来体现的惯例,更加准确的反映了本地区民营经济的发展状况。
三、促进发展的主要对策和建议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战略自觉。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健康成长有利于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一是转变思想观念。要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央有关大政方针,进一步明晰新时期民营经济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解决好思想先导问题。适当提高民营经济在地区和部门年度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中的比重,推动各地尽快消除市场准入非制度性障碍和政策执行偏差。加大清欠民企账款工作问责力度,允许经营困难的中小微民企申请法律援助服务,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二是提升专业素质。开展系统化、规范化培训,推动公务人员提升专业能力、具备专业思维。加大中西部干部交流力度,在选派我省职能部门干部到浙江、江苏等民营经济发展较为充分地区交流学习的同时,争取更多的浙江、江苏干部到我省市县挂职,把新观念、新思维和新方法带过来,把适合我省发展的产业转移过来。三是健全服务机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结对服务民营企业工作机制,鼓励各级干部深入企业一线宣讲政策、查访问题、精准服务。搭建常态化政企沟通对接平台,畅通领导干部和民营企业家沟通交流渠道,实现对接服务制度化、规范化。专设民营企业维权投诉中心,开辟维权“绿色通道”,规范畅通民营企业反映诉求渠道。全面推行企业对政府服务质量、工作作风评议制度,对懒政、怠政、庸政行为进行曝光和责任追究,对清廉、肯干、能干的干部给予奖励。
(二)加快创新发展,培育一批知名民企。以优势企业为重点,加大支持力度,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带动全省民营企业发展,提高民营企业竞争力。一是推动产业技术创新。在奖励入围“中国民企500强”的基础上,对入围“陕西民企50强”的企业在资源配置科技专项上给与支持。进一步加大对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力争攻克一批关键技术,占据行业技术制高点,推动企业生产规模快速扩张,形成若干个行业细分知名企业,带动一批产业链企业的发展。加大“双创”扶持力度,支持各类创新创业基地和孵化器建设,完善以专项服务、投资咨询、投资促进、投资保障等为核心的全流程创业服务,引导各类创业创新主体集聚发展。二是加强品牌和质量建设。强化品牌意识,引导企业创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形成并提升品牌附加值和软实力,对获得省级名牌商标的进行奖励和政策倾斜。推广精益生产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高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三是完善经营和管理制度。协助有条件的民营企业按照公司法要求,建立有效运作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引导暂时不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从自身实际出发,努力健全企业制度,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四是提高科技人员创新积极性。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科技成果定价机制,提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比例,鼓励就地转移转化,促进产学研协同转化。搭建知识产权和技术需求信息平台,实现企业和专利技术网络精准对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进程。
(三)打造一批优势产业集群,带动更多民营企业集聚发展。我省各市的发展优势和发展水平差异较大,构建陕西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要发挥各地比较优势,既发展现代产业也发展传统产业,既生产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品也要适当生产劳动密集型产品,以产业集群为发展模式,合理分工、优化发展,形成全省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一是支持打造一批产业集群。各市依据自身优势发展各自主导产业,省上对各市优势产业发展潜力进行评判,重点支持1-2个产业发展产业集群,在全省打造一批在国内外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集群。对于每一个产业集群的发展,省市共同出资设立产业基金,并在资源配置和科技专项上给与倾斜,发挥合力将集群做大做强。二是加快推动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积极与大型军工集团衔接重大合作事项,争取签署军地科技资源共享战略协议,推动军工和军转民重大产业项目落地,主动承接国内军工产业转移。建立军民融合联席会议制度,常抓常议,形成军民融合推进合力。健全资源共享机制,有序扩大需求信息发布范围,促进技术、人才、设备等资源流动,推进实施重大项目。完善政策体系,明确相关利益主体权责、健全行为规章,使军转民、民参军活动有章可循。三是提升园区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明确园区发展的主导产业、发展目标和关键项目,省级层面扶持的县域及小微园区要突出特色产业首位度,通过“一园一策”加快培育“首位产业”。完善园区配套服务功能,提高技术研发、检验检测、仓储物流、金融法律等生产服务配套能力,为园区企业创造一个低成本的发展环境。针对我省资源开发类民营企业多的特点,园区管委会以市场化方式引入专业环保公司,集中解决园区企业的废水、废气以及其他固体废弃物的排放问题,使园区企业实现环保升级,满足环保要求排放,实现绿色发展。
(四)狠抓政策落实,为民营经济创造更好的保障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我省在为民营企业服务上还有很多事情可做。一是在促进政策落地上下功夫。首先建立一张政策清单:建议由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11.1”重要讲话精神工作组办公室牵头,对中省有关支持民营经济政策进行系统梳理,捡重点、捞干货,形成简明扼要的优惠政策若干条,便于企业快速知道可享受的优惠政策。同时,在省政务服务网上开辟政策发布专栏,将各部门出台的支持民企政策集中展示。其次构建移动端APP,企业可以便捷进行政策查询、政策咨询和政策申报。省级有关部门入驻平台,为企业开展政策咨询,政策办理等。二是在优化营商环境上下功夫。持续抓好十大行动方案和五大专项行动,开展规范招投标等重点领域专项行动,对标浙江、上海等先进地区经验和做法,加快推进“一网通办”、12345热线等工作,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标投标、军民融合等方面,为民营企业开拓充足的市场空间。出台我省营商环境评价方案,开展第三方评估,以评促建、以评促优。三是努力在化解融资难题上下功夫。协调人行西安分行充分利用央行再贷款、再贴现常备借贷便利等货币政策工具,推动驻陕金融机构扩大对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信贷规模,防范大型民企利用政策获取资金后高息转贷等不良行为。建立完善续贷制度,对信用良好的企业推行无还本续贷。发挥国有商业银行资金优势和储蓄银行、农信社网点多,对中小微企业经营和信用熟悉的优势,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和邮储银行、农信社合作贷款。建立健全融资风险担保补偿和分担机制,扩大省担保公司注册资金,增加省民营企业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规模,提高我省融资担保能力。积极推进“依税办贷”“税银通”等做法,探索建立工商、税务、海关、司法、行业协会等信息共享平台,拓宽无固定资产抵押企业信用贷款途径。用好民营企业纾困基金、稳外贸专项资金等,健全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的奖补机制,切实使民营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明显降低,帮助企业提高抗风险能力。四是努力在破解“弹簧门”、“玻璃门”和“旋转门”上下功夫。完善省促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增加公平竞争审查等,政府的文件在出台时都要由领导小组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防止出台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有序清理废除现存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做法,使放宽市场准入真正落到实处。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本、重组企业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引导、监督、服务的重要作用,建立由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有效制衡的内部治理机制,提高民间资本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的积极性,真正拓展民营企业的投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