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爆发态势,我省西安、宝鸡、汉中、铜川、咸阳等市相继爆发疫情,共同聚餐成为本轮疫情的主要传播方式。受周边省市区疫情影响,我省疫情防控风险增加,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定,减少人员聚集性风险。驻省工信厅纪检监察组就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禁综合监督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组织参与社会面聚餐聚会聚集提出如下倡议书。
一、严明疫情防控纪律。疫情防控期间,严禁综合监督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饭店聚餐以及其他各类聚餐活动;严禁以任何形式组织或参与可能造成疫情传播的各类聚会活动;严禁组织或参与工作以外的聚集性活动;严禁举办联欢会、茶话会等非必须聚集性活动;严控各类会议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严防人员聚集传播风险。
二、加强教育管理监督。综合监督单位党组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教育管理,确保令行禁止。综合监督单位机关纪委要立足职能职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紧紧围绕当前疫情防控任务,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三、严查顶风违纪行为。驻厅纪检监察组联合综合监督单位机关纪委将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党员干部或公职人员组织参与社会面聚餐聚会聚集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对疫情防控责任和措施不落实,不担当不作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严肃追责问责,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
四、切实发挥模范作用。综合监督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守纪律,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带头落实不聚餐、不聚会、不聚集等各项要求,积极教育引导家庭成员、亲朋好友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共同筑牢疫情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