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纪检监察组依据党章、宪法和监察法,根据省纪委监委授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对省纪委监委负责。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含综合监督单位)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不承担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
省纪委监委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省自然资源厅、省地质调查院等2家单位,内设3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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